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13  来源:中国关工委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国关工委〔2022〕1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以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重点, 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促进法治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青少年群众基础。

二、主办单位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央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共青团中央

中国法学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至2025年。

四、参加对象

广大青少年,重点是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五、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面向广大青少年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教育引导青少年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方向道路、目标要求、工作布局、重要保障。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引导青少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

3.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向青少年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深入宣传与青少年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围绕青少年关心关注的教育、健康、就业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社会保障等方面,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青少年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未成年人准确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了解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方面全方位的保护制度,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主要任务及途径

1.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内容有机结合,强化多学科协同,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法治教育内涵,探索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案例研讨等具有互动性、参与性、体验性的多元化法治教育方法,建立起与青少年心智发育相匹配的科学、系统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能力。

2.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创建“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五老”法治教育工作室”、“少年法学院”等,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打造工作品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3.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形式,推动法治实践活动常态化。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及学校开学仪式等重要时间节点,向青少年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学法小公民”青少年法律知识答题、每周“一课一练”、中学生模拟法庭辩论、青少年法治征文与漫画创作、法治主题演讲、校园法治教育情景剧等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活动实效,积极推动法治实践活动常态化。

4.创新法治教育渠道和方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法治教育。在利用传统有效的法治教育方式基础上,坚持效果导向,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法治需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增强青少年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积极开展“名师优课”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与“每周一课”、“线上法治教育公开课”栏目相结合进行展播,着力提升法治教育实效。

5.实施青少年法治文化精品工程。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社会调研,切实了解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挂图》《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动漫、影视、微视频等一系列反映时代精神、富有生命力、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

6.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动集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实用功能。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各种法治文化阵地的作用,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扩大覆盖面,强化利用率和提高参与度。

7.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弱势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8.不断壮大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法治教育讲师团建设和法治教育志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实务工作者、专职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的作用,推动法治教育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级各类培训,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论坛、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每年都能接受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能力建设,推进高质量法治教育。

9.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要统筹发挥社会、家庭各方作用,建立以家庭为基础、以学校为主体、以社会为平台,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10.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术研讨和理论研究。着眼青少年法治教育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学术交流、研讨、理论研究,力争取得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成果。

七、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

①各级参与单位转发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国关工委〔2022〕13号),启动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②各级参与单位根据中国关工委〔2022〕13号文件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参照《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评估考核体系》(附件1)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统筹部署,推进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包括:领导机构、任务目标、活动内容、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等)。

③各省市区根据中国关工委〔2022〕13号文件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参照《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校创建指南》(附件2)、《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创建指南》(附件3)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工作计划。

2.实施阶段

①各级参与单位根据中国关工委〔2022〕13号文件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积极参与主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及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活动渠道和方式,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推进活动开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②各级创建单位依照各地制定的创建标准和工作计划,填写《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申报表》(附件4)、《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申报表》(附件5)。积极落实“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区)创建“全国先进乡村(社区)”试点单位和“全国先进学校”的试点单位,均不超过3个。(市(州、盟)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各试点单位围绕目标、标准,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所在省、市两级主办单位加强工作督导,全国层面定期进行抽查和指导。加强动态监测建设过程,确保建设秩序、进度和质量。

③各级参与单位积极参与活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活动简报等宣传载体的采编工作。及时发布活动动态及资讯,宣传活动典型及经验。

3.总结阶段

①各级主办单位创建单位注重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动态观察,认真对照各地制定的创建标准和工作计划,对“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的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测评,查漏补缺,以评促建,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②各级参与单位,根据中国关工委〔2022〕13号文件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参照《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评估考核体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总结。经县(区)级关工委报地市级关工委进行评估复核,由省级关工委汇总报送本地区工作材料,中国关工委根据数据指标、工作成效、督导情况等开展审核评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活动规划,合力组织,认真实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广泛开展公益法治教育,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下宣传,及时准确的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进行法律解读,多渠道、立体化的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提升活动的影响力。

3.发挥“五老”作用。充分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五老”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乡村(社区)基层法治教育宣传、学校法治安全建设等领域,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社区矫正员、纠纷调解员等义务岗位,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帮教、帮助问题少年、失足青少年思想转化等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加强监督机制。从有利于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与内容的不断改进和创新出发,建立健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各级主办单位要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各地结合实际,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  丞   熊  雄

联系电话:010-65598743  65120200

电子邮箱:zggwsy@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十、附件


附件1: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评估考核体系.pdf

附件2: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校创建指南.pdf

附件3: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创建指南.pdf

附件4: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申报表.pdf

附件5: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