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今年5月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持续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5月22日下午,梁平区关工委副主任、区教委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刘显全,区关工委活动办公室副主任邓淑华,区教委关工委委员蒋永胜一行到回龙小学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梁平区政协委员、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团律师、区关工委法治教育指导团成员、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主任向先银作主题报告。回龙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徐光进,副校长孙元德及63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回龙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周利主持活动。
孙元德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同学们珍惜这次法治教育活动进校园的机会,多了解法律知识,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向先银结合案例分析,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年龄划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年龄划分”“无民事行为能力及年龄划分”等方面向全校师生宣讲法律知识。他告诫同学们,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要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自尊、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诱惑,这样有助于远离犯罪。同时,要以这次法治宣讲活动为契机,在完成义务教育学习任务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刘显全作总结发言。他指出,今天这场法治教育报告会效果非常好,同学们肯动脑筋,积极思考,为同学们点赞。他要求,同学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在学校要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听老师的话,做一个好学生;在家要帮助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听父母和长辈的话,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学好法、用好法,做一个好公民。
参与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学到了很多有用的法律知识,有效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大家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争做遵法、守法的好少年。